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教卫党委的有关通知要求,现开展教育平台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(原上海领军人才)及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(原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)选拔推荐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军项目选拔对象及范围
(一)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,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。
(二)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,即1966年1月1日以后 出生。
(三)符合“品德素质优秀、专业贡献重大、团队效应突出、引领作用显著、发展潜力较大”的基本条件。
(四)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:
1.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(已过培养期的青年项目除外);
2.已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(原)的人员;
3.已入选上海白玉兰计划或领军(海外),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;
4.已入选“(青年)长江学者”、“国家杰出(优秀)青年科学基金”,及部级人才计划,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;5.已入选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;6.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,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(市管干部);
二、青年项目选拔对象及范围
(一)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二)从事基础理论研究、科学技术创新等工作的,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。
(三)遵纪守法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有坚定的政治品德、优秀的学术道德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学风正派。
申报人原则上不允许破格。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: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”、国家杰出(优秀)青年科学基金、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(原)、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(原)的人员,已获得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且在资助期内的人员,
2021年海聚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道决赛入围选手经审核后将纳入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(原上海青年拔尖人才)正式人选,无需另报。
三、推荐流程
1.部门推荐。每项目每部门最多推荐一人,严格按照学术水平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对申请人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。12月15日12:00前提交经部门负责人签字、部门盖章的《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1)、《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)(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)。附件3、4只供参考,暂不填报。
2.确定人选。经校内评议、公示等环节,学校决定最终推荐人选。
3.材料填报。公示无异议的,学校人事处为被推荐候选人进行网上注册,并发放个人账号和密码,由个人网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,并报送申报材料。
联系人:周振武
联系方式: 50217813,zwzhou@sspu.edu.cn
人事处
2022年12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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